联系人:褚津昌联系电话:0991-2317113 0991-2316113 18999908503 13999946110
出发城市 | 乌鲁木齐 | 交通方式 | 飞机去飞机回 | 发团日期 | 天天发团 | 参团性质 | 常规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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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优势:乌鲁木齐-伊宁飞机、伊宁-阿勒泰、阿勒泰-乌鲁木齐飞机,无须走回头路,游览大美新疆!
自费自愿:喀纳斯导游推荐性比价较高的自费或娱乐景点,自愿参加,100%承诺不强迫消费!伊宁0自费!
购物无忧:伊宁段0购物,喀纳斯段0购物店,无购物店游览更轻松、更省心!
住宿升级:伊宁市挂牌四星酒店,阿勒泰当地四星酒店,禾木景区内特色木屋、贾登峪挂牌四星鸿福生态酒店!
餐饮升级:喀纳斯正餐50元/人/顿餐标,(自助或桌餐)伊宁正餐餐标35元/人/正!
服务跟踪:行程中有任何问题及时和我们的工作人员联系!我们在第一时间帮您解决!
免费赠送:1、乌鲁木齐市区酒店/小区-机场单程专车送机服务!
2、乌市机场办理登机手续!
3、乌市机场快速安检通道!
提示:疆内段飞机因航程较短,飞行中无餐食,仅提供饮料)
2、失信人申明:
各大航空公司最新规定,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失信人不得乘坐飞机。
如游客属失信人,报团前请提前说明,若不提前告知旅行社,由于失信人无法出票,该团体机票全损,因旅行社使用的是团队机票,若因失信人导致其他团队机票无法正常使用,产生的所有损失由失信人自行承担!
3、因旅游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在不减少旅游景点游览的情况下,我社保留旅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利。
4、意见单说明:我社处理游客意见,以游客在旅游目的地签署的“旅游服务接待质量反馈单”为依据,请您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旅游服务接待质量反馈单”,如旅途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在当地与“导游”沟通(或致电旅行社)及时解决,回程概不受理。
5、旅游争议说明:如遇天气原因、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塞车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行程更改、无法游览、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增减,未发生费用我社将按照旅行社协议价格,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处理;游客因个人原因临时自愿放弃游览,房、餐、车等费用不退。
6、 我社所使用机票为旅行社特价机票或团队机票,不提供退票、改期、更名服务,退团票价全损;不保证具体的航班号,航班号及航班时间以确认件为准,仅保证行程安排;
7、 请游客入住时注意安全、防止滑倒。请注意行程中上下车、行车中、酒店内、景区内、用餐点人身及财产安全;景区内禁止吸烟,请爱护公共环境卫生。
8、各景区内配套,各沿途停留点均有旅游纪念品,纪念照片,法物流通处,土特产,小卖部各物品出售,非我社提供服务,特别是私人小贩售卖,更不在我社控制范围,不买请勿还价;如有兴趣,请旅游者自行甄别,如有购买为其个人行为,任何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9、健康说明:本次长途旅行,时间长、温差大、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注意事项。游客在充分了解旅途的辛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下,确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后方可报名参团。因个人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现有的保险公司责任险和意外险条款中,此种情况也列入保险公司的免赔范围。旅行社为非健康医疗专业咨询机构,无法判定游客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游客在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游客已经了解本次旅行的辛苦程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并征得专业医生的同意。
①报名时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者,请咨询医生是否可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和急救药品,因自身疾病而引起的后果,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②游客出现急症请主动通知工作人员,旅行社将协助游客就进送往当地医疗机构检查治疗;
③有听力、视力障碍的游客须有健康旅伴陪同方可参团;个人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疾病和无行为控制能力的不能报名参团。
10、签定合同时请提供有效正确的身份信息,并于行程中随身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证件遗忘或遗失或不在有效期内等原因造成的无法登机,无法办理入住酒店等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