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到海南旅游费用报价
价格为参考价格,具体来电咨询为准
服务标准:
交通: 重庆至三亚往返机票(经济舱)、机建燃油税;全程旅游资质车辆。因海南政策性滚动发车,旅游社仅能保证给每位游客提供每人一正坐,如在保证每人一正座的前提下旅客对车辆投诉,请直接向旅游车统一调度中心(0898-66520813)进行投诉。26座以下车型均无行李箱。
住宿: 全程入住指定酒店双人标准间,含海南政府基金(酒店干净卫生,配有热水器、彩电、空调、独立卫生间),确保每人每晚一床位,如遇单男单女时,游客自愿同意旅行社尽量安排三人间或加床(钢丝床);如无法安排三人间或加床时,游客自愿现补单房差(全程单房差400/人)。
餐饮: 6正(兴隆晚餐为八菜一汤、其余正餐十菜一汤、十人一桌、15元/人/餐)4早(早餐5元/人/餐,每天在约定时间用早餐, 不用则视为自动放弃),兴隆晚餐由于酒店房费已含,所以兴隆晚餐不用费用不退,不含酒水。不足10人根据标准团餐餐标安排,按每人1菜菜量相应减少。
门票: 含行程之中第一大门票。
导游: 当地中文持证导游服务。(导游服务费50元/人)
儿童: 2—12岁儿童费用含机票,半餐,旅游车位费;如果产生其他费用须客人自己支付。
购物: 无 (个别景点内、洗手间旁、酒店附近或沿途均设有商品售卖店,但购物与否完全是客人自主自由自愿原则,与旅行社无关)。
旅游报价不包含以下服务内容:
1、 保险:为确保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旅游社强烈建议每位游客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保额及具体赔付标准参照保险公司条款;
2、 游客自主自由出发点至江北国际机场的往返交通费用;
3、 国际油价波动引起的国际、国内机票燃油附加费的临时上涨,上浮具体金额遵照各大航空公司的有关通知执行;
4、 旅游期间一切私人性质的自由自主消费,如:洗衣,通讯,娱乐或自由自主购物等;
5、 因战争,台风,海啸,地震等不可抗力所增加的食宿费用;
6、行程中罗列以外的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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