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袁婷联系电话:0532-82826220 0532-88889644 13280832813
出发城市 | 青岛 | 交通方式 | 汽车去汽车回 | 发团日期 | 天天发团 | 参团性质 | 自由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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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每日行程结束后至次日行程开始前,均为游客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提醒游客:自行安排活动期间请注意自己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2、在旅游行程单的自由活动期间,经协商一致或者游客要求安排的娱乐游览项目,建议游客慎重选择。对于超出旅游行程安排的娱乐游览项目,应当经随团导游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认可后,游客方可参加,自费项目费用由游客自理。否则因游客自行参加非行程安排项目导致的损害,视为游客脱团行为导致的损害,旅行社不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
3、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团队滞留、耽误或由此造成损失,产生的费用客人自理,我社将协助安排;未产生费用按照成本价格退还游客。如遇天气、战争、罢工、地震等人力不可抗力无法游览,我社将按照旅行社协议,退还未游览景点门票费用或和游客协商进行调整或等值交换(但赠送项目费用不予退还),额外增加的费用由客人自理。游客个人原因临时放弃旅游,费用一律不退。
4 、旅游行程中,旅游者应当遵守导游统一安排。若因旅游者个人原因需自行安排活动,应当经随团导游书面同意方可离队,否则视为自行脱团,在此期间产生的相关损害由旅游者自行承担,旅行社对游客不承担侵权或违约责任。
5、投诉受理,以游客交回的《游客意见单》为依据,请您秉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游客意见单》。提醒:旅游投诉时效为返回出发地起30天内有效。
安全须知:
1、 旅游是一项具有风险的活动,因此旅游者应根据自己的年龄,身体状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游客要向旅行社如实告知身体
健康状况,身患疾病的游客要征得医生及家属签字同意方可参团。如因有身体方面疾病未告知地接社在旅途中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2、旅游活动期间我社提醒游客务必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在旅游期间,为确保旅途安全。团队游览过程中不安排游泳活动。如游客私自下海游泳,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游客自行承担。
3、在旅游期间,个人贵重物品由游客本人自行妥善保管,不要离开自己视线范围。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勿放入交运行李、酒店房间里或旅游巴士上。如若出现被偷、被抢、遗失事件,我社协助游客寻找或报案等相应的补救措施,但不承担赔偿和相关的责任!
4、尽量不在景区与小贩打交道,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根据个人需要谨慎选购,建议贵重物品不要购买。
购物说明:
在旅游行程单中自由活动期间,为满足旅游者购物的需求,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旅游者可以选择购物活动项目。购物商场安排开放式购物场所,旅行社按国家旅游法相关规定给旅游者提供知情权,购物活动属旅游者自愿行为,导游及旅行社不得强制消费。
旅游补充协议在旅游行程单中自由活动期间,为满足旅游者购物的需求,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旅游者可以选择购物活动项目。购物商场安排开放式购物场所,旅行社按国家旅游法相关规定给旅游者提供知情权,购物活动属旅游者自愿行为,导游及旅行社不得强制消费。旅行社提供如下项目,供旅游者自愿选择参加:
购物项目:
1、佳晟土特产 主售木鱼石、煎饼、大枣等泰山特产 参观大约40分钟
2、泰山竹炭 主售生活用品 参观大约30分钟
说明:
1、旅游者在购物场所中购物,请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谨慎购买,所购商品涉及质量方面问题,旅行社按旅游法规定期限内(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可以协助办理退、换货。非商品质量问题,旅行社不协助退换;
2、泰安市对商品都有严格管理,同一类产品在不同商家,商品不会有较大价差。但各地市之间会存在差别,请游客仔细选择谨慎购买。推荐商店是游客和当地人的购物场所,不排除某些商品出现略小价差现象,请您自行甄选,我们无法承担退换差价的责任;
3、游客自行前往非本补充协议中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4、签署本协议前,旅行社已将购物活动的注意事项告知旅游者,旅游者在本协议上签字确认,视为其已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并自愿承受相应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