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发去突尼斯
费用包含:
1. 签证标准:团队旅游签担保函
2. 机票标准:广州起止全程团队经济舱机票及机场税,团队机票不允许改名、退票、改票、改期。(不含航空公司临时新增的燃油附加费)
3. 酒店标准:行程中所列星级酒店的双人间(标准为二人一房,如需入住单间则另付单间差费用或我社有权有权利提前说明情况并调整夫妻及亲属住宿安排)
4. 用餐标准:行程中所列餐食,午晚餐为中式团队餐(10-12人一桌,餐标六菜一汤)或当地餐或酒店自助餐(以行程为准)。如果不用餐或因个人原因超出用餐时间到达餐厅的,不再另补且费用不退;(用餐时间在机场候机或飞机上的餐食由客人自理)
5. 景点标准:行程中所列景点的首道门票(不含景区内的二道门票及个人消费)。行程表中标明的景点游览顺序和停留时间仅供参考,我公司有权根据当地天气、交通等情况调整景点顺序,实际停留时间以具体行程游览时间为准;
6. 用车标准:空调旅游巴士(保证一人一正座);
7. 导游司机标准:境外专业司机和中文导游、全程中文领队(10人以上派领队);
8. 购物标准:游客在指定购物店中为自愿购物,所购商品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还。行程内经过的景区商店、餐厅、商场、集市、中途休息站等商店不属于旅游定点购物店,若游客在此类购物店所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9. 自费标准:以行程表所安排的自费项目为准,不增加额外行程项目(须经全体团员签字同意方可增加),具体安排详见《自费项目表》。
10. 每人每天一瓶矿泉水
费用不含:
1. 护照费用
2. 全程单房差RMB 2500/人(大小同价);
3. 领队导游司机费用:全程共RMB 500/人(大小同价);
4. 行程表中的自费项目及行程表以外行程费用;
5. 行李物品的搬运费、保管费及超重费;
6. 一切个人消费(如:电话、传真、电视付费频道、洗衣、饮料等);
7. 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8. 非我社所能控制因素下引起的额外费用,如:自然灾害、罢工、境外当地政策或民俗禁忌、景点维修等;
9. 游客人身意外保险;
10. 客人往返出境口岸的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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